台揚董事會決議114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10萬張、每股1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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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台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4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應募人資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0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預定普通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本公司目前正在洽詢應募人中 4.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0張 5.得私募額度:自民國114年6月18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於總發行股數不超過100,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 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23.25元、21.53元及20.92元,擇前一日之收盤價均價23.25元為基準。 (二)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20.62元。 (三) 綜上故以23.25元為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考量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以決定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8.6元,係參考價格之80%,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週轉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營運發展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掌握籌募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籌資相較於公開籌資因需公開招股說明書而影響公司時效,另透過私募增資爭取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配合公司實際需求與規劃發展,將可提高公司資源之靈活性及效率。而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制轉讓之規定,將更確保本公司與財務或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09/01 11.參考價格:23.25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8.6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始得自由轉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但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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