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醫處分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不動產予環鴻科技,獲利估約6.2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116)明基醫-公告本公司處分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682-4 地號之土地及 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907、908、909、 910、911 建號之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4/8/28~114/8/2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2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2,064.1坪(約6,823.46平方公尺)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 新臺幣406,715.44元 交易金額:新臺幣839,500,000元 建物面積:5,341.315坪(約17,657.24平方公尺)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臺幣58,131.81元(含建物之加值型營業稅) 交易金額:新臺幣310,500,000元(含建物之加值型營業稅)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1,150,000,000元(含建物之加值型營業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環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 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估處分利益約新台幣 6.2 億元,實際處分損益依會計師查核為準。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買賣雙方所簽訂之契約約定付款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次交易尚須取得相關政府機關之核准文件,倘若最終未能取得前述核准,致使本交易無法成立,則本買賣合約應予解除。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參酌專業估價機構出具之估價報告書決定交易價格。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 1,111,663,371元 (2)台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 1,135,498,615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1)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師:曾綉芬開業證書字號: (107)高巿估字第000111號 (2)台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師:黃國義開業證書字號: (94)新北估字第000011號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同上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香港商世邦魏理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依合約約定辦理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活化資產及充實營運資金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08月28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