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亞洲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獲准募集
核准群益投信申請募集「群益亞洲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日核准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開放式債券型「群益亞洲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由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本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外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自基金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亞洲新興市場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總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所稱「亞洲新興市場」係指南韓、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泰國、大陸地區、越南、中華民國、印尼、菲律賓、印度、斯里蘭卡、柬埔寨、寮國、緬甸、汶萊、孟加拉、阿富汗、不丹、尼泊爾、蒙古、東帝汶、巴基斯坦、澳門、俄羅斯、白俄羅斯、伊拉克、約旦、哈薩克、黎巴嫩、科威特、阿曼、卡達、土耳其、伊朗、烏茲別克斯坦、吉爾吉斯、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國家或地區;並包含債券計價幣別屬於前述亞洲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當地貨幣者。(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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