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9933)申報以盈餘轉作資本無償配發普通股81,272,709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812,727,090元一案,該公司因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業於114年6月30日自行完成補正。本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3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3個營業日申報生效。(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