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偉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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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4)泰偉-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珩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林國泰 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有順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怡伶 獨立董事:陳致成 獨立董事:郭谷彰 獨立董事:林群貿 獨立董事:陳國坤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法人董事 珩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2)法人董事代表人 林國泰 泰偉開發顧問(股)公司董事 (3)法人董事代表人 謝有順 鵬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怡伶 凱基人壽保險(股)公司資深協理 (5)獨立董事 陳致成 匯理怡和資本(股)公司董事長 (6)獨立董事 郭谷彰 鏈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7)獨立董事 林群貿 大自然交易平台(股)公司董事長 (8)獨立董事 陳國坤 承毅心創有限公司負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8,974,490權(含電子投票52,984權),占出席表決權 數97.99%;反對權數2,665權(含電子投票2,665權);無效權數0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181,063權(含電子投票3,063權), 本案經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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