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金 代子公司凱基證券公告股東會通過解除部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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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3)凱基金-代子公司凱基證券公告股東會通過解除部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8/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糜以雍/副董事長 邱德馨/董事 黃碧玲/董事 賈凱傑/獨立董事 郭慈容/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因兼任其他公司職務而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 類似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有利害關係之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 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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