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鋒 本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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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6)龍鋒-本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原承租之台南市永康區環工路75號之使用權資產重新議定 2.事實發生日:114/8/7~114/8/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建築物租賃面積:各樓層使用面積如下: 1樓870坪 2樓876坪 3樓658坪 4樓700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約為新台幣244.8元(含稅) 租金總金額:每月新台幣760,00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41,452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龍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實質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整體營運規劃與管理需要,到期續約。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期:114.09.01~119.08.31每月付款。 其他重要約定: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參考前期租約價格及依雙方協議使用面積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發展之整體規劃和管理效能等考量,與原房東到期續約。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8月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因關係人取得資產已逾5年,不適用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16及1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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