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碁董事會通過兆基屋管收回特別股1400萬股,總金額7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53)宏碁-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兆基屋管股份有限公司收回特別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兆基屋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兆基公司”)特別股 2.事實發生日:114/11/6~114/11/6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6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兆基公司以每股新台幣50元,收回1400萬股特別股,總金額新台幣7億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特別股收回後,兆基公司為本公司持股20%之被投資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兆基公司收回特別股。 2.本公司前於114年2月以每股新台幣50元認購兆基公司1,400萬股特別股,總金額新台幣7億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係參與兆基公司之現金增資故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無處分利益,惟依特別股發行條件規定收取股息新台幣29,054,795元。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收回價款於收回價款發放日一次付清。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兆基公司之公司章程有關特別股發行規定辦理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22.40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特別股收回後,本公司持有兆基公司特別股0股。本公司仍持有兆基公司 普通股6,750,000股,普通股原投資金額新台幣3億3,750萬元整。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之比例:65.38%;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139.87%;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0,194,357)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配合兆基公司申請股票公開發行與上市(櫃)之規劃。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11月6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無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8.資金來源: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兆基公司預計於特別股收回基準日(預訂民國114年12月17日)後由本公司之子公司變更為非合併個體之關係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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