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崴能源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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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6)森崴能源-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0/1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森崴能源(股)公司為持有 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67%股權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104,31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集團資金調度規劃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富崴能源(股)公司與 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的最終母公司相同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14,65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集團資金調度規劃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灣寶崴海事工程(股)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森崴能源(股)公司為間接持有台灣寶崴海事工程(股)公司67%股權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104,31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5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集團資金調度規劃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950,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3.1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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