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聯通董事會決議辦理初上櫃前現增上限285萬股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805)威聯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0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上限2,85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案向金管會委託之機構申報生效完成後,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上限計28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90%,上限計2,565,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0%上限計285,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上限計2,56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4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及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