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特羅子公司在印尼執行新型冠狀病毒疫苗I/II期人體臨床試驗成果:符合預期(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564)安特羅-公告子公司在印尼執行新型冠狀病毒疫苗(AdimrSC-2f)I/II期人體臨床試驗,免疫原性與安全性數據完成解盲及數據分析(補充)
1.事實發生日:112/11/22 2.公司名稱:ENIMMUNE-RMT BIOTECH PTE. 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55% 5.發生緣由: 一、子公司在印尼執行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AdimrSC-2f)I/II 期人體臨床試驗,共納入241位受試者,隨後接種三劑試驗疫苗並經6個月追蹤,抗體免疫原性與安全性數據於臺灣時間112年11月22日完成解盲數據分析。 二、臨床試驗設計: 相關訊息連結: ClinicalTrials.gov: https://clinicaltrials.gov/ct2/show/NCT05104489 (1)試驗計畫名稱:人體臨床I/II 期試驗、安慰劑對照、隨機、雙盲、劑量探索研究,以評估AdimrSC-2F疫苗在健康成人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原性。 (2)試驗目的:這項臨床I/II期試驗目的主要評估 AdimrSC-2f 疫苗在健康成人個體中的疫苗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原性。 (3)試驗階段:臨床I/II期試驗。 (4)藥品名稱:AdimrSC-2f (5)用途: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6)評估指標: 免疫原性:在受試者血清中,中和SARS-CoV-2病毒的抗體表現量;疫苗的安全性:不良事件(AEs) 和嚴重不良反應 (SAE)發生率。 (7)本項人體第I/II期臨床試驗執行地區: 印尼 (8)實際受試者人數:241人。 (9)據試驗計畫書,於最後一位受試者完成最後一次訪視後,進行解盲及數據與安全監測期末分析。 (10)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上(興)櫃公司重大訊息發布應注意事項參考問答集」第五項規範:「新藥研發公司應於知悉新藥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評估指標(endpoint)之統計結果時,即時發布重大訊息」。 三、試驗結果分析及統計意義說明: 本試驗於印尼單一試驗中心進行收案,分別納入60位低劑量組、60位中劑量、61位高劑量組、及60位安慰劑對照組別,共241受試者人,施打三劑試驗疫苗後,進一步檢測中和抗體濃度並收集6個月的安全性追蹤數據。 結果 主要評估指標 免疫原性: 受試者接種三劑試驗疫苗後21天,SARS-CoV-2的中和抗體幾何平均效價(GMT)與P值於低、中和高劑量組分別為315.94、415.48、256.34,各組別與安慰劑組GMT 27.84相較,皆達P<0.0001(三組的P值各為P<0.0001,P<0.0001,P<0.0001 )具統計顯著差異(P<0.05);其中,中劑量組所誘發之中和抗體效價最高。 安全性: 追蹤受試者接種試驗疫苗六個月之安全性結果: 結果顯示不良事件發生率 (如: 注射部位局部反應、全身性不良反應、試驗期間所有不良反應及臨床實驗室數據)之統計結果,在疫苗試驗組別與安慰劑組間,均未呈現統計顯著差異,顯示本試驗疫苗的安全性與耐受性可被接受。 次要評估指標 除安慰劑組外,試驗組別(低、中及高劑量組)均隨施打劑數增加, 中和SARS-CoV-2中和抗體量亦隨之上升,於第三劑後21天達到最高中和抗體量。 試驗期間感染 SARS-CoV-2人數,因未達統計所須樣品數量,各組別間SARS-CoV-2感染率之差異,尚無結論。 綜合上述,免疫原性與安全性數據經本試驗資料安全監視委員會(DSMB)評後,建議以中劑量作為進一步研發之最適劑量。 本次試驗成果符合預期,成功找出最適劑量,做為下一階段臨床開發之依據。 四、此新冠疫苗的I/II期臨床試驗,預計將於113年第一季完成結案報告。 五、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指標評估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著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六、未來新藥打入市場計劃 依照第I/II期臨床試驗成果與市場現況進行評估,衡量本疫苗下一階段臨床開發的策略。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新型冠狀病毒疫苗 AdimrSC-2f 二、用途: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雖相對趨緩,但病毒變異仍持續 中,將依本驗結果評估下一階段臨床開發的方向與策略。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本公司新型冠狀病毒疫苗AdimrSC-2f 之人體I/II期臨床試驗期末解盲完成,將提出試驗結案報告。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完成I/II期臨床試驗後,將依試驗結果評估本疫苗下一階段臨床開發的策略。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市場行銷策略,恐影響行銷策略之落實,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1)預計完成時間:本公司將預計在113年第一季底,完成臨床試驗結案報告。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俟取得I/II臨床試驗結案報告,將達成與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屬之「COVID-19疫苗產品技術成果合作開發暨授權合約」里程碑金支付條件。 六、市場現況: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雖相對趨緩,但病毒變異仍持續中,開發追加劑(booster shot)或廣效型疫苗是下一階段的發展方向。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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