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詮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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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3)上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股數上限1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 10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 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75%由原有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 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本次放棄認購之股份 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價格、實 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簽署並交付一切 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 因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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