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與京城銀股份轉換案,訂定轉換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為10/1(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90)永豐金-永豐金控公告董事會決議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並補充說明114年6月26日公告交易對價調整之生效日
1.事實發生日:114/07/25 2.公司名稱:永豐金控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為強化競爭力,擴大經營版圖,以股份轉換方式將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城銀行)納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雙方業於 114年3月3日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股份轉換契約,並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照辦在案。 (2)本次股份轉換對價條件,於考量雙方除權息之影響後,每1股京城銀行普通股換發本公司1.2375股新發行普通股及現金新臺幣26.75元;為支付與京城銀行股份轉換所需之股份對價,本公司擬辦理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並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為114年10月1日。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之股數、每股面額及發行金額如下: 發行股數:1,375,152,403股 每股面額:10元 發行金額:新臺幣13,751,524,030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前揭股份轉換基準日係由本公司與京城銀行雙方董事會共同議定之。 (2)本公司114年6月26日公告有關與京城銀行股份轉換案之交易對價調整,因應本日決議除權息基準日,故調整後之交易對價自114年8月21日(除權息交易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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