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景*-KY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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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7)太景*-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66,765,10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8/20~114/10/1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50~13.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9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一、 謹 請同意本公司實施庫藏股,買回本公司部份股份案。 說 明: (1)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提案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 買回本公司已發行在外之股份,其內容如下: A.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B.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C.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966,765仟元。(依114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 D.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本次預定買回股數計10,000,000股,預計於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0 月19 日執行。 E.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單價為新台幣6.50元至13.00元之間,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 價格下 限時,將繼續買回本公司股份。 F.買回之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每日可買進數量為3,333,333股以內。 G.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900股。 H.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I.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2)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數之1.39%,考量本公司財務狀況,本次股份買回不影響 本公司 資本之維持,擬由董事會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2條規定出具聲明書如附件四。 (3)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對買回庫藏股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請詳附件五。 (4)本案其他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5)本案業經2025年08月19日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 請 核議。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舉手表決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無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無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經114年8月19日第八屆第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 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3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13元 *10,000,000股 =TWD 130,000仟元)僅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報揭露之流動資產(TWD1,090,168仟元)之11.92%,茲聲 明本公 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含委託出席)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 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會計師業經取得本潛在交易規劃相關資料,另參考太景-KY 2025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 務報 告、「證券交易法」第28-2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以及「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 版」等 相關內容進行必要之複核和評估分析。交易本潛在交易之買回區間價格介於每股新台幣6.50~13.00 元,惟 若太景-KY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下限時,將繼續買回太景-KY股份。依據「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 版」第十 題及第十二題評估,整體而言,本潛在交易之買回區間價格訂定符合相關作業解釋之規定,尚屬允當 合 理。 本會計師另亦評估本潛在交易案執行後對於太景-KY之財務結構、財務指標以及現金流量等皆無重大 影響。 因此本會計師認為本潛在交易之買回區間價格尚屬允當合理。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紀 淑 梅
2025 年 8 月 18 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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