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心引力 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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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9)地心引力-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 富振投資(股)公司代表 馬震偉 法人董事: 富振投資(股)公司代表 林毅南 法人董事: 柴而德投資有限公司代表 劉宇軒 法人董事: 柴而德投資有限公司代表 周玲朱 獨立董事: 李松山 獨立董事: 蘇琬鈺 獨立董事: 馮翠珍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之董事,或有兼營與本公司所營事業項目相同者, 為配合實際業務需要,在無損及公司的利益下,擬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三分之二 以上之同意,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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