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瑞擬暫定申報海外存託憑證上限62,200,090單位、每1單位表彰公司普通股0.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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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2)保瑞-公告董事會決議申報以已發行股份參與存託機構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於國外店頭市場交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13 2.增資資金來源:不適用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適用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不適用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投資人提供多元化投資管道,提升本公司國際知名度,並促進股東結構多元化,本公司擬根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12-1 條規劃於美國店頭市場發行一級美國存託憑證(Level 1 ADR,簡稱「L1 ADR」),供投資人以「已發行股份」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於美國店頭市場交易。 (2)本次發行L1 ADR係以本公司既有「已發行之股份」為來源,並未涉及新股發行,故不適用相關提撥員工認購、原股東認購或放棄及對外公開發行等相關規定。 (3)本次擬申報以已發行股份參與存託機構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上限總額及海外存託憑證表彰原有價證券之種數及上限總額 -本次發行L1 ADR,擬暫定每1單位L1 ADR表彰本公司普通股0.2股。 -本次擬申報海外存託憑證上限總額: 暫定62,200,090單位(依實際已發行股份總數10%為上限)。 -本次擬申報海外存託憑證表彰原有價證券之種數及上限總額:暫定12,440,018股(依實際已發行股份總數10%為上限)。 -存託憑證單位所表彰有價證券數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比:10% (4)為完成本案,董事會授權由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本案之相關契約與文件,並辦理一切有關本案所需相關事宜。 (5)前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及/或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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