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5-10-08 12:01:25 新聞中心 發佈
越南科技創新法、所得稅法及信貸機構法生效
越南國會近日通過之「越南科技創新法」及「越南企業所得稅法」自本(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此外,「信貸機構法增修若干條文」將於本年10月15日起生效。
越南科技創新法:全文涵蓋七章七十三條,為提升越南科技創新能力建立法律架構。旨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保障國防安全、提升生活品質,以及促進人類發展,並將治理模式轉為風險管理,象徵越南從單純依賴核心技術邁向掌握戰略技術之明顯轉變,勾勒科技創新之長期路徑。此外,該法將5月18日定為越南「科技創新日」,每年慶祝。
越南企業所得稅法:全文共4章20條,涵括黨與國家推動之重大稅制改革措施。其中,第十條規定企業得得稅率如下:
1、標準稅率20%;
2、企業年營業額低於30億越盾(約11.5萬美元)者,適用稅率為15%;
3、企業年營業額介於30億越盾至500億越盾間者(約11.5萬美元至192萬美元),適用稅率為17%;
4、從事石油與天燃氣之資源開採之企業,適用稅率為25%至50%;
5、從事鉑、金、銀、錫、鎢、銻、寶石、稀土和其他資源等開採之業者,適用稅率為50%;倘若開採區70%以上面積位於越南社會經濟特別困難區者,則適用40%稅率。
信貨機構法增修若干條文:全文共增修3條條款,其中最為重要者係,賦予越南中央央行更大權限,即央行可發行無抵押、0%利率之專案貸款,以快速向信貸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確保金融體系穩定。(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