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 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第二、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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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大東-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第二、三款
1.事實發生日:114/07/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鼎創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採權益法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8,74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2,16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7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6,86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提供轉投資公司營運週轉以及購料使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有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6,25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4,957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實際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利率加計0.3%利息 6.還款之: (1)條件: 不適用 (2)日期: 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6,42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8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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