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慶-KY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957)裕慶-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1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12年0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之規定 擇定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2)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 16,000仟股額度為限。 5.得私募額度: 發行總數不超過16,000仟股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一次或二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 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 價;或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依前述訂價依據,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 決定之。 (3)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價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 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並考量公司未來展望以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轉 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且三年內不得洽辦上市掛牌, 流動性較差等因素,故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對股東權益 不致有重大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1)分一次辦理 (a)資金用途 尋求與產業夥伴展開技術合作、業務拓展或策略聯盟的機會,同 時充實營運週轉資金,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需求。 (b)預計達成效益 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強化財務結構,提升本公司未來營運績效 之效益。 (2)分二次辦理 (a)資金用途 二次皆為尋求與產業夥伴展開技術合作、業務拓展或策略聯盟的 機會,同時充實營運週轉資金,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需求。 (b)預計達成效益 二次皆為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強化財務結構,提升本公司未來 營運績效之效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私募方式之籌資時效性及可行性, 以及私募股票有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等因素,較可確保並強 化與策略合作伙伴間更緊密的長期合作關係,故本次不採用公開募 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 待114年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私募普通股案,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 11.參考價格: 待114年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私募普通股案,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待114年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私募普通股案,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除依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 件外,原則上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 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先取具台灣證券 交易所核發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再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本次私募 普通股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 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 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