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廣5/9起預定買回庫藏股590張,區間價50.00~80.00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716)應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8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63,155,288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5/09~114/07/0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9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0.00~8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八案: 案 由:本公司「114 年第1 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案,提請 核議。 說 明: (㇐) 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2 第1 項第3 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內容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 依規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47,200,000 元(以每股最高80 元買進590,000 股計算)。 (4) 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本公司本次買回股數共計590,000 股,每日依法不得買回超過總數1/3 即196,666 股,預計執行期間114 年5 月9 日至114年 7 月8 日止執行完畢。 (5) 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50 元至新台幣80 元,惟公司股價若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 買回之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7)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無。 (8)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9)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二) 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點九三,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 (三) 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2 條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詳附件五。 (四) 擬依規定於董事會通過後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五) 依證交法第28 條之2 第6 項及第8 項規定,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持有該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所持有之股份,於本公司買回之期間內不得賣出。 (六) 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依規定全權處理之。 (七) 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依法提請董事會討論。 (八) 本案之決議及執行情形將於最近㇐次股東會報告。 (九) 敬請 決議。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應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4年5月8日第6屆第8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590,000股。 二、依本公司民國114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數字計算,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一點九三,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四點四八,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8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應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唐燦弼 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案經證券承銷商玉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買回庫藏股股票價格合理性證券商評估說明」,經試算評估後認為為升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庫藏股,其價格之訂定、預計買回之數量及買回總金額均尚屬合理,且對為升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 酬率及償債能力等項目及財務狀況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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