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516)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處以新台幣20萬元違約金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516)未確實評估並建置銷售客戶授信管理政策及程序乙案,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核有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5條第2款及第7條第1項規定辦理之情事,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20萬元,並函知川飛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