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寶 代重要子公司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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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川寶-代重要子公司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次發行普通股11,500,000股,每股以新台幣10元整發行,發行總面額計 新台幣115,000,000元整。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普通股總數10%由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普通股總數10%由員工承購外, 其餘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單位 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 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為改善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結構,並用以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 或調整時,亦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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