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子公司處分鑫豐科技19.81%股權,獲利估約650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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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0)華東-代子公司華東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大陸地區投資事業股權相關資訊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4/10/17至民國114/10/1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大陸子公司華東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東科技(蘇州))處分其持有鑫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豐科技)19.81%股權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依核決權限及交易簽約日辦理 民國114年10月17日 5.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人民幣90,484,081.02元 6.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鑫豐科技有限公司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人民幣336,956,522元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集成電路設備買賣暨製造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 11.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人民幣12,521,762元 12.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85,880,598)元 13.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人民幣150,000,000元 1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合肥新匯成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無 1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1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17.處分利益(或損失):預估處分利益約人民幣65,000仟元 1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 1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據財務報表淨值、同業市值及未來展望等因素及獨立專家靜誠會計師事務所就價格合理性出具意見書,綜合評估後決定 20.經紀人: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調整區域布局,以提升集團經營效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原因:依核決權限及交易簽約日辦理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92,630仟元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4.4%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1.0% 28.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27.0%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92,630仟元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4.4%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1.0% 32.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27.0% 33.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1年:新台幣(172,954)仟元 112年:新台幣(186,086)仟元 113年:新台幣(382,474)仟元 34.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11年:新台幣0仟元 112年:新台幣0仟元 113年:新台幣0仟元 35.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6.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靜誠會計師事務所 37.會計師姓名:林宜靜 38.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6876號 3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40.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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