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來函有關投保中心請求解任董事職務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款情事,惟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