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基114年第二次現增股俟經櫃買中心同意後,12/1起發放並興櫃買賣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719)碳基-本公司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一、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416,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4296號函核備在案,於114年08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7158號函同意變更發行價格,並奉經濟部於民國114年11月10日經授商字第114077088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新股興櫃買賣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目前已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60,000,000元。 (三)增資後股份總額:普通股3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60,000,00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股票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1樓;電話:(02) 2746-3797。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於民國114年12月01日(一)發放,並於同日興櫃買賣,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辦理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興櫃買賣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辦理任何手續。 (二)未辦理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暨登錄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暨登錄通知書」及「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本人之證券集保帳號,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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