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探針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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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7)中探針-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9/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中探探針(福建)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保證公司: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 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與中探探針(福建)有限公司皆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37.74%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397,36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9,1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83,4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32,5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2,6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銀行要求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中探探針(福建)有限公司額度擔保品:土地使用權及廠房 (2)價值(仟元):589,224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36,06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3,02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係自動用借款之日起8年 (2)日期: 係自動用借款之日起8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027,98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957,79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5.0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4.4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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