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銘綠能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分盤集合競價之交易方式
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018)之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分盤集合競價之交易方式
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3018,下稱隆銘公司)前於114年6月27日發生存款不足之金融機構退票情事,經臺灣證券交易所同(27)日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依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9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自114年6月30日起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分盤集合競價之交易方式在案。
隆銘公司已取具法院就前述退票票據所為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裁定並完成強制執行程序及就票據原因法律關係已提付仲裁,符合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0款第1目但書規定,其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分盤集合競價之交易方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