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迅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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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6)和迅-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8/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江錫仁 (2)獨立董事︰蔡采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獨立董事︰江錫仁/冠華開發生物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 全國聯合會 常務理事/康勝牙醫診所 院長 (2)獨立董事︰蔡采薇/奇鼎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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