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至2030年,最高減10萬
MoneyDJ新聞 2025-08-29 15:28:23 新聞中心 發佈 現行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原將在明(2026)年1月7日屆期;立法院院會今(29)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將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期限,延長到2030年底,並將新購汽機車也納入減徵貨物稅範圍;未來汽車汰舊換新最高可獲得減徵10萬元的租稅優惠。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根據三讀條文,排氣量2000c.c.以下的小客車汰舊換新,貨物稅最高減徵金額達5萬元,新購可減徵5萬元;汰舊換新加新購合計可減徵10萬元。另外,排氣量150c.c.以下的機車,汰舊換新貨物稅最高減徵金額達4千元;新購減徵2千元;汰舊換新加新購合計6千元。
根據三讀條文,貨物稅減徵自2016年增訂後,確實有提升汽機車汰舊換新率,對汽機車市場之活絡及相關產業之稅賦增加亦有相當成效,短期內仍有持續減徵之必要。為持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擬延長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的優惠措施,期限將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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