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正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15%彌補虧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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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1)合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2 2.減資緣由:為強化財務結構、提升資本運用效率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規定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366,790,250元 4.消除股份:36,679,025股 5.減資比率:15% 6.減資後股本:2,078,478,1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4/11/12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29,687,394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62.3954%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經114年度第1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其他減資相關事宜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告。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除約150 股,即每仟股換發約850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折以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其股份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認購之。 (2)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3)嗣後如因股本變動,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使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4)本案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其他減資相關事宜,俟本年度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告。 (5)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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