鐿鈦董事會通過修訂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163)鐿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修訂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4/05/0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11/0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原通過第五條第三項第三款條文如下: 第五條、發行條件 (三)、既得條件: 3.公司整體績效指標:以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達成以下兩條件其中之一 : (1)營收成長(較前一年) : 成長10%。 (2)營業淨利率 : 達10%。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考量長期人才穩定與留任需求,修訂刪除本辦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三款,並經114年5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議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提114年股東常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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