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公司將終止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並於盧森堡交易所下市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8)新光金-公告本公司終止海外存託憑證(GDR)上市
1.事實發生日:114/06/11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海外存託憑證分別於98年7月27日及111年4月22日於盧森堡交易所掛牌發行,截至114年5月31日止流通在外單位數為11,558單位(表彰本公司普通股為289,000股),因本公司與台新金控將進行合併,合併基準日為114年7月24日。 依合併契約約定由台新金控概括承受,故本公司將終止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並於盧森堡交易所下市。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