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初次上櫃前現增350萬股案,暫訂每股80元,公開申購期間11/5~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158)嘉實-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10/28 2.公司名稱: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5,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9月23日證櫃審字第114000808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10%,計3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部份,計3,150,000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3年12月1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全部放棄認購,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68.38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7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8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年10月31日至114年11月04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4年11月05日至114年11月07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年11月10日至114年11月11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年11月11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年11月10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年11月12日至114年11月13日。 (7)增資基準日:1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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