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晶投控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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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3)新晶投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8/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頂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90,85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5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4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74,55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子公司(頂晶科技)興建電廠工程之購料所需而向銀行融資,故為該子公司提供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0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571,69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18,96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54.3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3.4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增對100%轉投資子公司之背書保證9500萬係舊約屆滿前提前召開本次 董事會通過續約,故餘額有額度重複計算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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