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通過「中小企業基本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9/1起生效
韓國「中小企業基本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通過
據韓國中小新創企業部(MSS)本(2025)年8月26日新聞稿,韓國國務會議是日審議通過《中小企業基本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修正內容預計自本年9月1日起生效。未來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銷售額級距將更加合理化,44個中小企業行業中有16個;43個小企業行業中有12個之銷售額標準將調高。
本次修正案主要內容如次:
(一)調高部分中小企業銷售額標準:
1、44個行業中有16個之銷售額標準較現行調高約200-300億韓元(約1,433.8萬美元至2,150.8萬美元);
2、中小企業銷售額範圍自400-1,500億韓元(約2,867.1萬美元至1億美元)以下,調高至400-1,800億韓元(約2,867.1萬美元至1.2億美元)以下;
3、銷售額標準級距自5等分增加至7等分。
(二)調高部分小企業(包括小型商家)銷售額標準:
1、43個行業中有12個之銷售額標準較現行調高約5-20億韓元(約35.8萬美元至143.3萬美元);
2、小企業銷售額範圍自10-120億韓元(約71.6萬美元至859.7萬美元)以下,調高至15-140億韓元(約107.4萬美元至1,003萬美元)以下;
3、銷售額標準級距自5等分增加至9等分。
此外,針對因修正案而無法「畢業」之中小企業,將給予「中小企業延期畢業特別優惠」。「中小企業延期畢業制度」旨在鼓勵中小企業穩定成長並成功轉型為中堅企業。當中小企業銷售額增加,且超過認定標準時,5年內仍將被認定為中小企業,惟此制度僅限於企業首次不再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時適用一次。另倘企業於延期畢業期間之銷售額再次增加,重新符合中小企業資格,未來銷售額若再次超過認定標準時,可享有一次特例,再次適用此制度。(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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