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罩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案,上限8000萬股、暫訂每股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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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8)光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增加股本上限為新台幣800,000仟元 發行總股數:普通股上限為80,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25元。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法提撥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股數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事宜,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授權董事長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求予以調整發行股數。如因市場因素致暫定價格不符合「承銷商自律規則」規定,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調整暫定發行價格。 (2)本次現金增資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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