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景*-KY上櫃有價證券7/24起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
公告太景醫藥研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櫃之有價證券(股票代號:4157,下稱太景公司)自114年7月24日起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
公 告 事 項:
一、太景公司於114年5月23日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惟其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獨立董事少於2人,且未於事實發生之日起60日內召開股東會補選,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9款之情事,爰依規定公告如主旨。
二、上櫃有價證券代號及簡稱:
(一)股票代號:4157,簡稱:太景*-KY,暨其普通股股票並自同日起暫停融資融券交易,惟了結交易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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