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昕 董事會決議出售本公司「一邸」建案之房地及車位予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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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亞昕-董事會決議出售本公司「一邸」建案之房地及車位予關係人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同區「一邸」建案之房地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4/9/2~114/9/2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2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房屋1戶59.84坪及1個車位,每坪約新台幣1,184,500元, 車位新台幣3,700,00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4,58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關係人):德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關係人, 德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姚連地先生與本公司董事長姚政岳先生 、董事蘇素真小姐、姚欣小姐為一親等關係。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關係人亦有購屋/車位之需求, 因購屋/車位而成為交易對象,且關係人及非關係人之交易條件均相當。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新建案無前手交易,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與本公司一般銷售無顯著不同。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條件付款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議價,依市場行情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業銷售,獲取營業利益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9月02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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