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水面型光電近日因「清洗」問題再度被推上輿論浪頭。幾段模糊影片、一串誤導敘事,立刻被放大成「污染水庫」的證據,甚至演變成質疑整體再生能源政策的工具。我們認為,這並非單一案場的危機,而是整個能源轉型信任工程的警訊。台灣的綠能布局本就受限——離岸風電3-3進度遲滯、陸域風電有噪音爭議、地面光電又卡在地方抗拒與用地衝突。水庫水面型光電、漁電共生等新型態方案原應成為突破口,卻被反覆拖入同一個結構性泥淖:政策缺乏明確中心思想,面對輿論攻防只剩「暫緩」、「再議」。
我們主張,能源政策不該只停留在口號與裝置量目標,而要形成可驗證、可溝通、可落地的治理閉環。中央政府首先必須建立制度化的國土適配與社會許可機制,而不是讓每一個案場都陷入「誰大聲誰贏」的局面。應發布「再生能源可開發/避免/條件區」動態地圖,並依照水庫庫深、換水率、飲用級別設定覆蓋率上限與監測頻率,讓每個區位有明確標準。漁電共生則該以「養殖為本、綠能加值」為原則,把現有程序手冊升格為一站式許可的行政標準,明訂跨部會審查時限,避免案場卡在行政黑洞。
其次,我們主張建立能說服社會的監測與回饋機制。針對水面型光電,應採長期基線監測與第三方即時上鏈公開,涵蓋水溫、溶氧、營養鹽、藻相與微生物群落等項目。並設計「適應性管理觸發值」,當監測達到警戒門檻,就自動啟動降載、撤板或加曝氣等措施。政府近來強調「國際多有成功案例、未見水質受影響」,但這種論述必須靠連續數據支撐,否則在輿論對撞時毫無抵抗力。
儘管這次七大光電產業公協會跳出來齊聲闢謠,強調水庫光電板只用清水洗,但在這同時,其實也凸顯了公部門在推進綠能發展的基礎論述上,明顯的宣導不彰,且當負面傳言散佈後,也未在第一時間端出跨部會的資訊統整說明,才會任由網路輿情發酵,而事後經濟部雖接連發了數篇澄清文也難消弭市場雜音。要讓人民信服,顯然平日的宣導與作為比事後澄清來的有用。說穿了,這正是公部門所面臨的治理問題。
我們認為,能源轉型也必須同步處理「電能治理」的根本問題。離岸風電、地面光電、屋頂光電、水庫的水面型光電與漁電共生,都應納入統一的併網與儲能策略,設定可預期的排程與容量轉換要求。全球趨勢多採「容量標的+儲能責任」的整包設計,或由系統營運者集中標購儲能,目的都是減少不確定性,加速民間投資的參與與金融體系的整合。
更關鍵的是,我們主張政府應把輿論戰視為治理的一部分,而非外生干擾。能源轉型是政治戰場,不透明就會被操弄。中央可以建立「再生能源月度戰情簡報」制度,定期公布專案進度、併網瓶頸、地方協商狀況、環境監測數據與異常處置,採統一格式、開放下載,讓媒體與智庫能二次分析。唯有資訊公開,謠言才沒有棲身之地。
最終,我們要問的問題其實很簡單:政府究竟想帶領台灣走向什麼樣的能源未來?如果轉型是國家方向,就該有讓人民信服的路線圖與治理能力。
能源轉型從來不是一場技術比賽,而是一場信任與制度的建構工程。當社會看到風險被誠實面對、程序被公開化、爭議被制度化處理,再生能源才可能真正走出政治泥沼,成為台灣長期穩定與減碳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