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新光保全(上海)管理處分上海市靜安區不動產,預計獲利約76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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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5)新保-代子公司新光保全(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上海新光保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處分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光保全(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不動產 1、上海市靜安區梅園路228號2816室 2、上海市靜安區梅園路216號地下二層車位96 2.事實發生日:111/9/16~111/9/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上海市靜安區梅園路228號2816室 交易單位數量:總計68.73平米 每單位價格:每平米人民幣37,102元(含稅) 交易總額為人民幣2,550,000元(含稅) 2、上海市靜安區梅園路216號地下二層車位96 交易單位數量:1個車位 每單位價格:每個車位人民幣350,000元(含稅) 交易總額為人民幣350,000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上海新光保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位置相鄰且屬同一集團, 故以關係人「上海新光保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交易對象。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上海港滬房地產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民國104年10月14日 前次移轉金額:人民幣2,522,441.16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約人民幣760,000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一次性交付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估價機構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上海八達國瑞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公司,含車位總價人民幣2,9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費婧倩、張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3120160021、3120040009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此情事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處分資產並取回投入資金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 111年9月1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1年9月1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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