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建子公司董事會通過北市市府段三小段251地號等34筆土地擬申請都更事業計畫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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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華建-代子公司華建開發公告董事會通過台北市市府段三小段251地號等34筆土地擬申請都更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續審
1.契約種類:都更事業及權變計畫 2.事實發生日:111/9/15~111/9/15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協議合建及權利變換:38位地主(非本公司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公司原於109年6月16日代華建開發公告董事會通過台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三小段251地號等18筆土地擬提出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申請,現因鄰地258、258-1、259、259-1、260、260-1、261、261-1、263、263-1、264、265、316、316-1、317、317-1等16筆地號所有權人陳情欲加入華建開發於109年6月20日報核之臺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三小段251地號等1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嗣經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1次專案小組會議於111年1月26日決議通過同意納入更新單元範圍,故依法就本案34筆土地之更新單元採部份合建、部份權變之方式申請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續審。
本次納入周邊鄰地地主後,契約主要內容如下: (1)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協議合建及權利變換共38位地主(非本公司關係人) (2)華建開發自有土地面積:1772.34平方公尺,約536.13坪 地主參與都更土地面積:1349.66平方公尺,約408.27坪 總開發土地面積合計3122平方公尺,約944.41坪。 (3)未來預計投入成本約新台幣51.87億元整。 與地主合建部分(權變及協議合建地主)預計投入金額22.42億元 (4)新納入權利變換地主共13人:258、258-1、259、259-1、260、260-1、261、261-1、263、263-1、264、265地號 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送件版報告書之共同負擔比率:地主約55.39%,華建開發(實施者)約44.61%。 (5)新納入協議合建地主1人:316、316-1、317、317-1地號 ,地主約56.5%,華建開發約43.5%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1.本案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之權利價值總額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送件版報告書): (1)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約新台幣116.29億 (2)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約新台幣112.56億 (3)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約新台幣107.37億 2.本案合建價值分配比率估價: (1)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地主方60.31%,建方39.69% (2)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地主方60.02%,建方39.98%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送件版報告書 (1)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賴晉緯 (2)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賴昇鋒 (3)戴德梁行不動產-楊長達 2.合建價值分配比率估價: (1)巨秉不動產估價師-李方正 (2)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賴昇鋒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送件版報告書 巨秉(107)北市估字第000265號 連邦(107)台內估字第000555號 戴德梁行(96)北市估字第000106號 2.合建價值分配比率估價 巨秉(94)北市估字第000082號 連邦(107)台內估字第000555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華建開發以自有土地與鄰地地主以都市更新方式合併開發,可使鄰地老舊房舍重建促進環境更新,並使本合建案基地對外交通動線更完整順暢,有利提升建案整體銷售價值,以期活化公司資產得到最大開發效益。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1年9月15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都更案之實際範圍及進度,應視最終依法與鄰地協調及主管機關核定後之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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