湧盛現增案股款催繳期間為113/12/12~114/1/1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249)湧盛-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11 2.公司名稱:湧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2月11日截止,惟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民國113年12月12日至民國114年01月13日下午3點30分止為催繳股款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所載明之繳款方式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認股人所認購之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號。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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