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優化外匯管制,取消不得用於購買非自住房限制
MoneyDJ新聞 2025-09-16 12:18:35 新聞中心 發佈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李斌昨(15)日就日前發布的《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事宜通知》回答提問表示,《通知》在優化支付便利政策方面,縮減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在境內(中國境內,下同)支付使用的負面清單,取消了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產的限制,在要在於中國房地產市場形勢已發生變化,相關外匯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優化調整,以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助力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
在深化外商直接投資(FDI)外匯管理改革方面,李斌指出,一是取消FDI前期費用基本信息登記。二是取消FDI企業境內再投資登記,此項政策前期已在部分省市試點,運行良好,現推廣至全國實施。三是允許FDI項下外匯利潤境內再投資,明確FDI企業境內合法產生的外匯形式利潤、境外投資者合法取得的外匯利潤,可以在境內進行再投資。四是便利非企業科研機構吸引利用外資,明確境內非企業科研機構接收境外資金,參照FDI企業辦理相關登記和匯兌手續。此為前期在部分省市實施的「科匯通」試點,現推廣至中國全國。
在深化跨境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方面,一是擴大科創類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將中國全國範圍內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額度統一提高至等值1,000萬美元,將部分依託「創新積分制」遴選的符合條件的企業的跨境融資便利化額度提高至等值2,000萬美元。二是簡化參與跨境融資便利化業務的企業簽約登記管理要求,不再要求相關企業在簽約登記環節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在資本項目收入支付方面,一是縮減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在境內支付使用的負面清單,取消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產的限制。二是優化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三是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將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實施的港澳居民購房結匯支付便利推廣至全國。
至於優化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政策有何考量,李斌表示,為滿足更多境外個人在境內工作、生活等合理購房需求,推動區域融合和人才流動,外匯管理局此次將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實施的結匯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廣至中國全國。需要強調的是,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便利僅是在銀行辦理資金結匯支付時的審核程序優化,並未改變現行境外個人境內購房政策;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境外個人符合房地產主管部門和各地購房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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