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華新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計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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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6)富華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一一四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富華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四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1,500,000仟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仟元整。 6.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期。 8.發行利率:本公司債為固定年利率2.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109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行。 16.簽證機構:不適用(無實體發行)。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無。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上述發行條件如有變更,連同其他發行事宜、相關機構之選擇等,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決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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