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拓宏宇董事會決議辦理初上市前現增772.5萬股案,暫定每股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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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4)資拓宏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7,725,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77,250,000元整(以面額計算)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46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158,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6,567,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百分之十五,計1,158,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6,56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14年03月0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定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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