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案,計1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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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台中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6/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而定,普通股10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生效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15,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計10,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75%,計75,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認購不足一股暨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提升資本適足比率、強化本公司資本結構及擴大經營規模,以利業務長期發展需要。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申報主管機關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暫定價格、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案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理人全權處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發行價格、認股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等相關事宜,另提案董事會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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