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租-KY 109年現增發行甲種特別股1.5億股,認股基準日8/1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871)中租-KY-公告本公司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之發行條件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7/29 2.發行股數:15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5.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授權董事長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定價日訂定。 6.員工認股股數:甲種特別股15,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股數總額之80%,共計120,000,00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股數總額之10%,共計15,000,000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認購不足一股暨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1)到期日:本公司甲種特別股無到期日。 (2)股息:甲種特別股股息率上限為年利率8%,以定價基準日之五年期IRS利率+固定加碼利率,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實際固定加碼利率授權董事長於【2.5%~4.5%】之範圍內核定,五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重設。 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五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s)「TAIFXIRS」與「COSMOS3」五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術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3)股息發放:甲種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經簽證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特別股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按當年度實際在外流通日數計算。 (4)本公司於總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i)支付相關會計年度之稅捐;(ii)彌補歷年虧損;(iii)依主管機關或按照公開發行公司規則要求提撥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就其餘額優先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 (5)本公司對甲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倘因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或有其他必要考量,而暫停分派特別股股息者,不構成任何與發行該特別股相關之契約或辦法之違約事件。 (6)甲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就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特別股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7)超額股利分配:甲種特別股股東除依本項第(2)~(3)款所述之股息外,不得參與以盈餘或資本公積分派之現金或股票股息。 (8)剩餘財產分配:於本公司自願或非自願性之清算或解散時,甲種特別股股東有權優先獲配得分配予股東之剩餘財產。所有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應相同,但以不超過該特別股發行價格為限。 (9)表決權及選舉權:甲種特別股股東於本公司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於甲種特別股股東會有表決權。 (10)轉換普通股:甲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11)特別股收回:甲種特別股股東不得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但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五年之次營業日起,按原實際發行價格及經董事會核准之條件,隨時收回全部或一部之已發行在外流通特別股。未收回之甲種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以強化財務結構。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08/19 13.最後過戶日:109/08/1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8/1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8/1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為109/08/24~109/08/28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為109/08/31~109/09/04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 (1)新台幣:兆豐銀行國外部。 (2)美金:兆豐銀行國外部。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日商三菱日聯銀行台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15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85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其他一切有關發行作業之未盡事宜,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由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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