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元電子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8000萬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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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9)京元電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以面額計算,新台幣800,000,000元 發行總股數:普通股8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辦理,計8,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計8,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80%,計6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得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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