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突破《加州環境品質法》束縛,加州州長公佈諸多行政命令與規範
為突破《加州環境品質法》(CEQA)束縛,州長紐森公佈諸多行政命令與規範為該州朝向清潔能源之路全力衝刺廣開綠燈。
加州眾多清潔能源基建專案多年來受困於《加州環境質量法》因繁瑣審查流程而窒礙難行,爲此州長紐森提出新計劃與行政命令並呼籲通過立法以加速對清潔能源基礎環境建設之進程,此舉對加州實現其全球最具企圖心之氣候目標至關重要。内容重點摘要如次:
一、要求加速州政府對清潔能源、交通和其他重大基礎設施專案的批准速度,限制依據環境法進行冗長審查所需之審議時間。同時亦要求法院加快依《加州環境品質法》對涉及專案提起訴訟之審查時程及限制司法審理之專案數量。
二、呼籲立法者通過一系列法案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專案進行至多九個月之環境審查;同時簽署行政命令,指示組建“基礎設施行動小組”優先處理正在進行之專案。紐森表示此舉將有助加州更為有效地利用未來十年間陸續投入來自州和聯邦之約180億美元基礎設施資金。
然針對紐森説法,環保組織加州塞拉俱樂部(Sierra Club California)主任布蘭登·道森(Brandon Dawson)提出質疑表示,吾等認同州長對促進清潔基礎建設發展所展示之雄心,惟州長所言長達年餘的專案討論期程中,吾人從未接獲任何諮詢請求。此外,該組織亦表示,這些計劃需要大量評估與準備工作,州長必須邀請環保界參與,俾能將社區之關注更佳的融入此類重大立法提案中。(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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