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王柚鈞
靠不動產致富,應該是許多人心中曾期待或盤算的事,但投資一定有風險,尤其在近年變化多端,世界貿易、總體經濟詭譎的狀態下。過往曾接觸過2個諮詢案例,其一為不動產項目的投資,另一屬於不動產資產管理的範疇,當中產生的金錢損失,皆是因為未完善做好風險管理所致:
案例1》
成為建商股東,卻被告知合作夥伴跳票,推案告吹
過往就有因集資推案產生紛爭的新聞事件,而招募自然人當小股東,成立「一案建設公司」的風險也類似如此。當事人因朋友「食好鬥相報(編按:台語,意指若有好東西,大家會口耳相傳)」,投資150萬元,風光成為建商股東,最終卻被告知其合作的購地夥伴有跳票情形,且銀行正準備收回土融資金,倘若資金無法回補,推案即將告吹。
在了解上述投資過程後,其實可有不少作為來預防風險發生,如合資設立公司前有無見過其他所有投資人,了解其真實背景;除本身合資公司外,推案有無其他共同投資者;購地後登記的所有權人及辦理土地融資的申請人為誰;推案有無按時作業(如土地過戶、整地、規畫設計、請照等),然而期初的出資額對當事人而言不算多,加上對朋友的信任、受到投資計畫書上撰寫的投資利益吸引,容易將原本該有的風險意識降到最低。當然本案若能將出資的老本(即便不計息)收回,或因土地本身具有極高的開發效益,可再募集其他資金替代土融,又或有機會找到新買家、直接出售土地再扣除債務,並依出資比率分配價金後退場,都是可行方案。
案例2》
將房地產交由親信管理,卻多繳逾百萬元稅金
有些公司老闆可能會過度依賴公司老臣、親戚或其他關係密切之友人,讓其託管公司之外屬於個人的資產。可能因所託非人,造成資產在時空背景改變的情況下面臨風險。
近期就有一案件為當事人忙於創立各項事業,便將名下數間房產交代身旁的親信處理,因該親信本身不具有房地產管理及財稅的專業,加上年事已高,較無更新最新法規政策動態資訊的能力,以上情況最終讓當事人於房屋稅2.0新制上路後,多繳超過百萬元的稅金。
在持有房地產期間,房屋稅、地價稅都是必須考量的成本。而若未來有再換屋的需求,也應一併思考房地產交易時各種優惠稅率的使用,才可達合法節稅的目的。在愈難進入、操作的資本市場領域,就要愈懂得風險管理。上述2個關於不動產的案例,值得大家借鏡。(本《Smart智富》月刊專欄作者為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成員、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